信訪工作條例
(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準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fā)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全面領導,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保持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jiān)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群團組織、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等開展信訪工作。
第三條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各級機關、單位及其領導干部、工作人員接受群眾監(jiān)督、改進工作作風的重要途徑。
第四條信訪工作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