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于2007至2016年間先后擔任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包鋼集團”)董事長一職的崔臣、周秉利現均已獲刑。
據微信公眾號“北方新報”報道,9月16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院依法對呼和浩特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崔臣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呼和浩特市中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崔臣在其擔任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董事長、內蒙古自治區(qū)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期間,利用其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之便,無視黨紀國法,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要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322.5489萬元、美元1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崔臣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其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有5727.0995854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差額特別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