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作為國有資產交易法律法規(guī)重要的上位法之一,其在公司機制方面規(guī)則的多重變化將會引發(fā)國有資產交易本身深刻的變化。同時,國有資產交易自身有其雙重性,雖然其受制于國資監(jiān)管特殊機制、要求及特殊交易方式,但其根本仍為關于股權/資產的交易行為,其交易的股權之上的權益設置及行使當然會受到新公司之新機制的深刻影響,并隨之產生變化。因此,從國有資產交易視角看新公司法,可謂是“千重變”,亦給國有資產交易的合規(guī)帶來了新的挑戰(zhàn)。
今日與您分享國浩上海合伙人陸如一在3月14日國浩論道之新公司法解讀系列活動中的精彩演講,敬請關注。
目錄
一、變與不變
(一)變——公司法新變化概述
(二)不變——國有資產交易不變的核心問題
二、國有資產交易合規(guī)新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