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柳州6月8日電(覃柳蘇)6月8日,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廣西華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姚文治被控受賄罪一案。
柳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姚文治于2002年至2016年期間,利用其擔任柳州華錫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廣西華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產品采購、銷售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1176萬元、港幣5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姚文治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采用多媒體等形式出示了相關證據,姚文治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