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部門保守國家秘密實施細則
氣象部門保守國家秘密實施細則
發(fā)布日期:1992-07-20|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中心
(1992年7月20日中國氣象局公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國家秘密,有利于對外開放,促進氣象工作的現(xiàn)代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結合氣象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氣象部門保密工作,必須貫徹"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口管理、逐級負責、密切協(xié)同的原則。

第三條保守國家秘密是氣象部門每個干部、職工的義務。對泄密或者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行為負有制止、舉報和采取補救措施的責任。

第四條各級氣象部門應當遵守國家保密法規(guī),落實各項保密措施,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檢查。

第五條各級氣象部門負責歸口管理、指導本地區(qū)和本單位氣象工作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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