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債管理暫行辦法
外債管理暫行辦法
發(fā)布日期:2023-01-0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03年1月8日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外匯局令第28號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2022年7月26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令第51號修訂)

為規(guī)范舉借外債行為,提高外債資金使用效益,防范外債風險,特制定《外債管理暫行辦法》,現予以發(fā)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2003年1月8日

外債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外債管理,規(guī)范舉借外債行為,提高外債資金使用效益,防范外債風險,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外債”,是指境內機構對非居民承擔的以外幣表示的債務。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境內機構”,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常設機構,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機關、金融境內機構、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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