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3-06-20|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穗府辦規(guī)〔2023〕10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6月12日

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qū)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zhàn)略,堅持“四個面向”引才聚才,支持廣大人才在穗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促進“人口紅利”向“人才紅利”升級,推動我市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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