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上海市市重大工程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上海市市重大工程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3-12-2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滬府辦規(guī)〔2023〕26號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上海市市重大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zhí)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2月15日

上海市市重大工程建設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市重大工程建設管理服務機制,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市重大工程的建設管理活動。本辦法所稱市重大工程,是指為落實國家戰(zhàn)略、強化“四大功能”、加快“五個中心”建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加快構建新發(fā)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fā)展,在提升城市樞紐功能、改善生態(tài)環(huán)境、保障城市安全、推動產業(yè)轉型升級、支撐重點領域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增進民生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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