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fā)《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
安委〔2024〕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yè):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堅決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多發(fā)勢頭,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xiàn)將《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4年1月16日
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
為堅決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針對當前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