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采購項目需求論證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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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7-07-17|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國機采辦〔2017〕6號

各處(室):

為配合采購人做好采購需求確定工作,進一步提升采購中心專業(yè)化服務水平,根據(jù)《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和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結合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工作實際,我們制定了《采購項目需求論證辦法》,經2017年7月17日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現(xiàn)印發(fā)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采購項目需求論證辦法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辦公室

2017年7月17日

采購項目需求論證辦法

第一條為落實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保障采購需求的合規(guī)、完整和明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和《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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